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来源: 作者:区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3 09:42:48 点击率:4386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7)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筹)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2日在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筹备组组长 陈 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近五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决策部署,为我区争当全省建设“重要窗口”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等案件)89718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近五年来,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展现检察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64人,起诉305人,重点惩治了强迫货运司机挂靠、农村工程领域强迫交易、控制萧山混凝土行业强迫交易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开展抗疫志愿服务,在抗疫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干警参与镇街疫情防控800余人次,筑牢疫情联防联控安全线。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44人,办理全国首例公共卫生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向销售“假口罩”者开出82万元的惩罚性赔偿“罚单”。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依法办理“草根投资”“石头理财”等一批平台案件,严惩以假项目、高收益诱骗群众投资的P2P互联网金融犯罪。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1人,其中“4·14”余杭百丈溪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16人,并对侵权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206万元。开展百名检察官进企业、保障良渚申遗等九大专项行动,全力护航“三个全域”建设。
近五年来,我们围绕检察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71件69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93件47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47件1010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5051件7735人。依法履行惩治腐败职能,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7人。深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违法犯罪,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犯罪4216人,更好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加大互联网领域违法犯罪惩防力度,办理网络犯罪案件531件1249人,起诉的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案入选年度“推动中国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事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准逮捕1298人,不起诉1676人。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普通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逐步缩短。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1件,检警协同“大控方”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充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134件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强化虚假诉讼专项惩治。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有关镇街拆除违章建筑12000余平方。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件,办理的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要求涉案企业删除用户信息1100余万条,筑牢网络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堤”。
近五年来,我们围绕守护民生民利,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496件,办好群众“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赌博犯罪新特征撰写的检察信息,被上级党委政府采用。针对小区服务队强迫业主交易现象撰写的检察情况反映,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聚焦寄递行业管理漏洞,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多部门开展寄递行业检察专项行动,切断违禁物品流通渠道。践行“枫桥经验”,注重在监督中化解矛盾,办理洪某某等人与某小区业委会业主撤销权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依法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8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周某某、尤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从源头斩断“两卡”犯罪链条。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9人,起诉91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防线。与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集团共建“青少年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方位整合三方优势资源,共同提升青少年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近五年来,我们围绕检察基础建设,全面锻造过硬履职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构建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得到加强。深化检校合作,承办互联网法律大会·检察论坛,全力推进检察办案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搭建“梦溪比谈”检察文化建设平台,深入推进卓越检察人才培养“青蓝”工程,区检察院干警获国家级表彰46人次、省市区级表彰281人次,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库11人次。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常态化开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记录报告,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从严规范干警网络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近五年来,区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国家级荣誉10项,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省市区级荣誉72项,连续五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同时,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也离不开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与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望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要实现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到: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绷紧政治之弦。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坚定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提高政治站位,将政治思维、政治智慧运用到检察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具体行动中。二是一以贯之顾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大局,把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创新服务保障的方式方法,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三是勇于担当为人民。深入贯彻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更大的担当作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四是立足办案谋发展。突出检察办案的主责主业地位,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五是牢记使命重自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检察初心和使命,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传承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磨砺过硬本领,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忘我奉献的实干者。
2021年上半年(筹备)工作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以护航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提升精气神,鼓足干事劲,推进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把检察工作放到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大局中谋划,主动融入新余杭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严明纪律责任,确保“工作不断、人员不乱”。上半年,办理各类案件11151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一)决战决胜,善作善成,全力护航建党100周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邀请党校专家来院专题讲授党史教育课。组织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与省检察院开展党建结对工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党史学习教育新格局。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走访全区10个镇街29处红色史迹,与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守护“红色根脉”。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促成检察环节16件信访案件全部得到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成功化解伍某某刑事申诉案,让司法公正可触可感。
(二)提高站位,勇于作为,全力做好分区筹备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成立筹备组,领导开展组织筹建工作。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在统计清查现有人员编制、装备、资产的前提下,充分摸底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全面摸排不稳定风险,并形成预案。开展密集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干警意见,做到人心思齐。兼顾工作实际需要和干警本人意愿,科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快速有序完成现有人员分流,目前除部分业务部门因场地规范化建设条件不足暂不搬迁外,其他部门均成建制迁入余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确保执法办案不停歇,案件质效不下滑,争先创优不停步。
(三)唯实惟先,履职尽责,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与区扫黑办、区监委、区公安分局保持沟通对接,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不间断、不停歇、不松软。主动参与“铜掌柜”“米庄”等平台案件的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全力维护社会面稳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200余家餐饮企业和外卖平台进行检查约谈。加强民营企业保护,依法办理销售伪劣医用口罩案、非法经营疫苗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为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三服务”工作,走访企业15家、村(社区)20个、困难家庭31户,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智慧检察工作,运用“云上取证”系统办理案件157件,大幅度提升办案质效。研发“三源治理”检察协同监督系统,以数字赋能助推检察环节诉源治理。
(四)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全力助推平安法治建设。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犯罪221人,起诉521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推动刑事自诉转公诉,依法保护公民人格权,维护网络社会秩序,该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上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99%以上,被告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成为常态。强化“套路贷”民事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办理的全国首例涉未成年人网络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写入2020年度《未成年人检察白皮书》。
(五)党建引领,严管厚爱,全力打造余检铁军队伍。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组织干警参加全区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党建现场教学、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推动教育整顿入脑入心。坚持刀刃向内,组织开展“六大顽瘴痼疾”自查、任职回避上报、重大事项填报、特定案件交叉评查,确保教育整顿落实见效。认真接受区委巡察组巡察,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持续优化改进。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2020年度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等国家级、省级荣誉,5名干警获省市检察院业务竞赛标兵和能手称号。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的新目标,检察工作的格局、思路还需进一步谋新谋实;二是面对全域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举措、方法还需深入探索;三是面对检察工作新格局,法律监督方式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面对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挑战,干警教育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上述情况,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成绩属于过去,发展永无止境。为应对新挑战,实现新跨越,余杭检察工作必须有大视野、大格局、大担当。202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余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大格局更大担当更大贡献,为我区全力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区、全国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全面数字化改革引领区”,高水平建设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奋力展现建设“重要窗口”和“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排头兵、领头雁风采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站在新起点,把握新方向,以更大的担当服务保障发展新格局。围绕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全局视野长远眼光思考谋划检察工作思路,找准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聚合。紧扣余杭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目标,建立健全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民商事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惩治力度,为服务“六稳”“六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依法处理涉农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扎实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加强惩治乡村微贪腐和“坑老骗老”乱象等主题普法宣传,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典范、共同富裕示范窗口”提供优质检察产品。进一步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开启新征程,扛起新使命,以更实的作为助力平安建设谱新篇。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紧盯道路交通、食药环保等重点领域,在安全监管中提供检察方案。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整治网络灰色产业链,协同做好涉网重点案件的稳妥处置。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形成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格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基层检察室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持之以恒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完善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应听尽听,顺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继续用好检察建议这剂社会治理良方,坚持“能动检察”,注重类案分析,强化监督落实,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三)培育新动能,争创新业绩,以更高的标准实现法律监督再深化。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盼,建立刚性检察监督体系,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以“案-件比”作为刑事案件质效评价的新引擎,扎实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案件化办理,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发挥全省网络犯罪研究基地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犯罪惩防机制,推动净化网络生态。做强民事检察,以保障民法典顺利实施为重点,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持续办好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府检法联动协作,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以守护公共利益为抓手,紧扣社会大局,深化五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
(四)探索新路径,实现新突破,以更强的决心推动检察创新大发展。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抓细抓深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健全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和惩戒机制,推动检察管理现代化。探索检察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在司法办案、生态环保、服务企业、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化协作创新,打造服务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区域一体化发展检察样板。积极推进金融犯罪整治和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加大新型非法集资、非法贷款洗钱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新技术新业态风险防范化解,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参与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主动融入“四源治理”,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检察介入、重大突发事件公益诉讼检察介入等机制,为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检察力量。全面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大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在“整体智治”全局框架下,进一步拓宽应用场景,创新应用方式。依托数字赋能,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深入探索“云上检察官办公室”“互联网+公益诉讼”“互联网+普法”等工作模式,努力交出“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的高分答卷。
(五)激发新活力,展现新形象,以更严的要求锻造检察铁军排头兵。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当好守护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卫士。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组织开展党建业务融合典型案事例评比、争创“党员先锋模范岗”等活动,积极打造余杭检察党建品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教育整顿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以高质量检察队伍建设服务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打造“守正创新、唯实争先、大气开放”的检察铁军。夯实检察人才基础,推进人才培养“青蓝”工程,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形成高素质检察人才梯队,培育2-3名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专家型检察领军人物。深化清廉检察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强基固本、凝魂聚气作用,做深做实“梦溪比谈”检察文化品牌,做强做优“玉见”新媒体工作室,继续运用短视频等新形式,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努力争创“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惟担当。我们将传承余杭检察的优良传统,以更加无畏的勇气克难攻坚,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务实工作,以更加蓬勃的朝气开拓创新,忠诚履职,再创佳绩,为高水平建设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努力奋斗!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1.刷单炒信:指在网络交易中通过刷单、刷量、刷钻等方式和途径,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虚假交易,炒作商家信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刷单炒信”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刷单组织逐渐技术化、专业化和隐蔽化,给消费者、互联网企业、经营者乃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严重危害。
2.案-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数,与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是观测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反映每一个办案环节是否将工作做到极致的重要指标,对于防止产生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具有重要意义。
3.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4.捕诉一体: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以及追捕追诉、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等工作,原则上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5.“云上取证”系统:“云上取证”系统是由区检察院和支付宝公司联合开发的远程询问系统。通过该系统,办案人员可以对被询问人进行实人认证和远程询问。同时,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同步上传区块链保存,对笔录内容和签字捺印进行叠加校验,自动记录询问时间、地点等取证信息,彻底打通异地询问取证的时间和空间壁垒。
6.“三源治理”检察协同监督系统:打通数据接口,架构“三源治理”检察协同监督“驾驶舱”,对矛盾纠纷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在“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基础上,当好矛盾纠纷“过滤器”和“安全阀”,为“四大检察”提供有针对性的监督线索,以数字赋能助推检察监督和社会区域治理。
7.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少妇出轨快递小哥虚假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并被大量阅读、转发,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引起不特定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区检察院依法及时对郎某某、何某某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
9.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自2021年起,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不同部门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等工作。同时,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0.网络灰色产业链:是指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的互联网产业链,例如恶意注册账号、职业差评、虚假认证等。网络灰色产业链往往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互相依附和交织,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网络灰色产业链具有法律性质的模糊性、不法行为的隐蔽性、社会危害的间接性,因此对其开展司法打击难度巨大。
11.五大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是指《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列举的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