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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区院办公室 作者:区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06 10:51:24 点击率:4995

  

   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刑事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2.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 监督。

   3.依法行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 

   4.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机关 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区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 括:局本级决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 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杭州市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收支总决算 6540.51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各减少 807.39 万元,减少 10.99%。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且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收入决算 6540.51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257.16 万元,占 95.67%;政府 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占 0%;专户资金 0 万元,占 0%;事业收入 (不含专户资金)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 他收入 0.87 万元,占 0.01%。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附 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上年结转 282.47 万元,占 4.32%。

   (三)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本年支出决算 6257.16 万 元,占总支出 95.67%。其中基本支出 5380.08 万元,占 85.98%; 项目支出 877.08 万元,占 14.02%;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 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5739.86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 517.3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 万元、节 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 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粮油物资 储备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4746.09 万元,占 75.85%;日常公用支出 633.99 万元,占 10.13%;项目支出 877.08 万元,占 14.02%;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上缴上级支出 0 万 元,占 0%。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257.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 0 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6530.1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257.16 万 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273.02 万元。本年支出 6530.18 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5739.86 万元,占 8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17.3 万元,占 7.92%;结转下年 273.02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523.3 万元, 减少 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度 根据厉行节约的宗旨合理安排和支出资金。 

   (五)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支出 6257.1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67%。与 2017 年 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515.44 万元,减少 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厉行节约的宗旨支出资金,一 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257.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57.16 万元,完成年初 预算的 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 2018 年年初预算为 4860.78 万元,2018 年决算为 4860.78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事务。2018 年年初预算为 879.08 万元,2018 年决算为 879.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018 年年初预算为 43.35 万元,2018 年决算为 43.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2018 年年初预算 为 473.95 万元,2018 年决算为 473.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 出 5380.0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746.0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33.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 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 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年初预算为 0 万元,2018 年决算数为 0 万元,2018 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 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99.8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23 万元,完成预算的 60.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45.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8.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2.35%。 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人数及批次虽较往年上涨,但仍少于年初预估数;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因本年购置新车,公务用车维修费等也较预算 有所降低。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 比 2017 年增加 24.78 万元,增长 6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有所增长;因接待批次及人 数的上涨,本年度公务接待也有所上涨;此外,因购置公务用 车,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也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 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 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 算 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增长 100%。主要用于机 关单位人员的赴克罗地亚、捷克等地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参加因公出国(境)考察团, 无费用开支。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 国(境)累计 1 人次。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参加杭州市人民检察 院组团的赴克罗地亚、捷克交流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8 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8.47 万元,完 成预算 42.35%,比上年增长 53.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 省市单位来院考察、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 务接待批次及人数较往年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接待 103 批次,累计 1309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支出 45.47 万元,完成预算 61.86%,比上年增长 51.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4.5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 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1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支出 20.97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检察业务活动等所需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增加。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共 18 个,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 算 877.08 万元,实际支出 877.08 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 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 拨款支出 633.99 万元,比上年下降 1.8%。主要原因是:本单 位根据厉行节约的精神宗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7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8.7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 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 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 辆 14 辆,其中,领导用车 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2 辆、一般 执法执勤用车 7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5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 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 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 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 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 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 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指用于检察机关人员和日常运行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支 出:指除行政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检察机关离退休 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 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 费 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