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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集体嘉奖、个人嘉奖的决定

    杭余检政〔2018〕2号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2-02 17:46:31 点击率:5573

  

各内设部门:

  根据《杭州市检察机关奖励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经党组研究,决定对区院办公室等5个集体和赵文娇等20名同志予以嘉奖:

  一、集体嘉奖:

  区院办公室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民事行政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   驻省乔司监狱检察室     

  二、个人嘉奖:

  赵文娇  邬云霞  陈斐  沈艺婷  罗琪  张锐      徐梅婷  谷东东  潘晓宇  杨先星  蒋国方 方国水  滕杰  方树国  夏燕青  陈国华  凌明  马林  宋怡  金晶

   

  希望受到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职工要以上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造新时代余检铁军,为全面实现我院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