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集体嘉奖、个人嘉奖的决定
杭余检政〔2018〕2号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2-02 17:46:31 点击率:5573
各内设部门:
根据《杭州市检察机关奖励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经党组研究,决定对区院办公室等5个集体和赵文娇等20名同志予以嘉奖:
一、集体嘉奖:
区院办公室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民事行政检察科 控告申诉检察科 驻省乔司监狱检察室
二、个人嘉奖:
赵文娇 邬云霞 陈斐 沈艺婷 罗琪 张锐 徐梅婷 谷东东 潘晓宇 杨先星 蒋国方 方国水 滕杰 方树国 夏燕青 陈国华 凌明 马林 宋怡 金晶
希望受到嘉奖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职工要以上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造新时代余检铁军,为全面实现我院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