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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0日在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7-02 16:51:41 点击率:6797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保证法律实施、促进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围绕“和谐余杭”建设,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服务民生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05件18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11件14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45件2364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686件2366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容留卖淫、贩卖毒品、赌博等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76人,起诉732人;批捕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犯罪890人,起诉1160人,确保检察环节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面对刑事案件数高位徘徊、新型疑难案件增多、办案压力增大等困难现状,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创建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动态监控体系,使平均办案周期、人均在办案件数等指标大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线检察官人均结案131件,批捕案件院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未发生一起超过法定期限的案件和冤假错案,办案质效居于全市全省前列。

  着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出台实施服务梦想小镇建设的意见,以金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司法办案为基本手段,保障大众创新创业。着力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起诉侵害企业财产、妨害企业管理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4人,服务企业经营发展。依法保障金融生态安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人。如在办理中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400余万元的案件中,积极从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主动参与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和化解。密切与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的联系、对接,加强相关新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依法办理危害网络交易平台发展的犯罪29人,积极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和网络安全。严厉惩治危害民生安全的犯罪,不断加强与法院、公安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联动,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审查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组织领导传销、危险驾驶等犯罪486人。如坚决惩治严重侵害社区居民利益的“小区服务队”强迫交易案,重拳打击“1040”特大传销案,依法及时对两案共65名被告人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突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准确办理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22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落实社会综合治理措施。立足办案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全区刑事犯罪情况特点,剖析发案原因规律,提出防控对策建议,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参考依据。结合职能,积极在综治维稳、犯罪预防、执法监督、法律服务等方面参与社会治理大联动试点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涉罪外来人员平等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对300名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特别程序,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化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检察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主要事实和法律依据,努力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推进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刑事申诉案件110余件,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如首次推动实现市区两级司法联动救助,为仁和“7·20”命案被害女孩的母亲提供救助金10万元,积极以法治方式落实党委政府的关怀。

  二、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惩防职能,推动反腐倡廉深入开展

  围绕“勤廉余杭”建设,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法定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清正廉洁。

  突出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保持办案力度,完善工作举措,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有效发挥。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25人,全部为大要案,其中贪污罪3人、受贿罪16人,查处处级干部2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 7人,努力遏制重点领域腐败,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关注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以开展惩治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在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依法查办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2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公益环保项目的落实。如成功查处一起10名社区工作人员妨害关停整治温室甲鱼养殖场后土地复耕、环境保护工作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在村社基层领域中起到较大的反腐警示和震慑作用。依法打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干部的严重行贿犯罪,立案侦查行贿犯罪6人,已起诉的被告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关注热点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领域和问题,扎实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渎职犯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6人,其中滥用职权罪4人、玩忽职守罪2人,全部为重大案件,查处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已有3名被告人因渎职罪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严肃查办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行为,立案侦查发生在公共资金管理、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渎职犯罪4人,极大震慑了渎职侵权犯罪。如深挖一起2名街道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滥用职权、受贿,违规对非法建筑进行拆迁补偿,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案。关注安全生产,坚持重大责任事故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机制,共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0起,促进严格依法履职。

  丰富举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正确把握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司法预防的属性及定位,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通过同步介入侦查和全面预防调查,采取总结剖析案件、提出检察建议、报送情况反映等形式,推动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制度40余项。如在查处一起内外勾结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的职务犯罪窝串案后,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召开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会,帮助完善征地拆迁制度建设。完成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新的全面升级改造,年度接待参观2700人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00批次,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庭审旁听30余次,联合拍摄《疯狂的游戏人生》等3部警示教育片在市、区电视台连续播出,实现预防宣教常态化。深入开展预防调研,撰写专题调查报告、预防案例等20余篇,被省市检察院刊发推广15篇,有3篇被评为全省预防优秀报告,廉政微电影《代码》在全省政法系统微电影评展活动中荣获优秀影片奖。

  三、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强化履行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围绕“法治余杭”建设,完善监督配合机制,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落实审查逮捕阶段全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强化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运用,全年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有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注重防错防漏、不枉不纵,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437人,决定不起诉45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对应当提请而未提请批准逮捕、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28人,保证法律严格统一执行。如在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审查补充证据,依法追加起诉三家被告单位、增诉三起犯罪事实,使三家单位分别被判处罚金6300万、1300万和240万元,全力为国家和社会挽回、弥补损失,让污染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有力威慑了环境污染犯罪。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等行为,采取纠正违法通知、瑕疵证据通报等形式,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均得到采纳和有效改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配合,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强化对刑事裁判的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4件。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均衡。密切与法院的联系,加强办案进度沟通反馈,共同研究加快诉讼节奏的方法、对策,提升司法效率。积极维护诚信、严肃的民事行政诉讼秩序,通过加强线索移送、案件协作,已有5人因实施虚假诉讼犯罪受到法律追究。加大调处工作力度,对正确的裁判,耐心进行息诉服判劝导并配合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针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出巨额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充分运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手段,依法督促、支持相关部门提起民事诉讼8件,已有4件案件当事人开始主动退赔获得的不合法利益。

  强化对刑事执行的监督。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全年共参加区看守所合议10次,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呈报的减刑材料等11000余份,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认真开展对监管设施和监管场所的日常巡查270余次,促进监管场所秩序稳定。落实检察官接待日制度,主动向在押人员家属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办理答复在押人员控告申诉15件;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2人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违法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检查通报和协作引导,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督促执行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深化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罪犯财产类法律义务执行、履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严把减刑假释关,得到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肯定。

  四、坚持队伍与保障并重,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巩固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围绕自身基础建设,坚持严监督、抓队伍、重规范、强保障,努力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内部制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好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定向视察,定期通报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部署,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全面开展检务督察,采取多种形式,对规范办案、廉洁司法、作风效能等问题开展内部专项督察,促进严格规范履职。

  从严从实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教育,组织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着力引导干警守纪律、讲正气、敢担当、有作为。主动契合检察改革方向,突出检察业务的核心地位,突出核心检察业务的根本地位,突出办案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大力实施精兵简政,有效提升办案检察官比例,推动形成优秀的法律人才自愿把从事一线检察业务作为终身选择的正确职业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保障检察官队伍稳定。强化任职资格、专项业务等培训,开展公诉辩论赛、办案安全防范模拟演练等岗位练兵130余人次,“反贪岗位技能培训”被评定为全省教育培训精品课程,7名干警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全国业务能手、全省业务标兵、全市业务尖子。全年共有12个集体和33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

  推进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检察院有关部署,专门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学习教育方式,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权、程序、证据、规范意识,提高规范司法的理念。完善检察执法办案流程,将各种散见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的程序规则汇编成册作为办案指引,提升程序化制度化水平。率先探索实践律师会见约谈工作制度,主动告知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案件有关情况,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充分考虑其辩护观点,依法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益。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确保严格安全文明办案。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对涉案款物进行全流程监控管理,实现涉案款物管理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深化阳光检察夯实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成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方便信访群众表达诉求。改版升级检察门户网站,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官方微信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公布法律文书。加强检察宣传,举办检察开放日、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570余篇,增进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5年再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坚持科技强检,制定检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派驻检察室监控联网建设,推动电子数据、心理测试、身心监护、信息查询等技术装备应用。努力形成全院上下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业务的良好风尚,切实增强检务、警务、案管等工作对检察业务的保障作用,积极服务司法办案。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司法理念方面,服务大局、执法为民、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能力需要继续增强;在履行职能方面,法律监督成效还不够充分,遏制、降低刑事发案率,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惩治腐败的期待要求还有差距;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稳定队伍的任务还比较艰巨;检务公开的力度需要不断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要求还有距离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2016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为我区努力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信息经济新蓝海、宜居宜游新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精准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区委“三个一”工作机制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工作大局,以公正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为基本途径,通过司法办案积极为“十三五”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保障创新创业、信息经济和宜居宜游的融合发展。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大惩治民生、环保、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民生保障、生态改善和自主创新。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积极服务于区委大党建统领大联动治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检察环节“G20峰会”维稳安保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更加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不敢腐,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既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又着力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项,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打击严重行贿犯罪。深化查办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妨碍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的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为我区抓紧走向现代市场经济、现代民主法治和现代新型政府保驾护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鼓励勇于改革、积极进取、大胆履职的氛围,为担当者提供司法担当。探索加强司法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党委领导、纪委统一协调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更加有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围绕区委大力营造“两个生态”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修改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问题和诉讼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和规范对刑事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促进干部群众心齐气顺、社会风清气正。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冤假错案,强化人权保障。正确处理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关系,既互相监督制约,又互相支持配合,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四、更加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重视、政府支持,积极稳妥地落实涉及检察机关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司法属性,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职业保障机制等检察管理和办案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科学设置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办案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思想引导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干警坚决做改革的支持者和拥护者,确保司法改革顺利进行。

  五、更加严格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继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定政治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深化业务能力培养,加大专业素能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加大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力度,努力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运用能力。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内部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定信念,忠于法律,严格履职,积极服务,为我区合力谱写“十三五”发展新篇章、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新余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