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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特辑 | “生鲜灯”晃眼?公益诉讼还生鲜农产品“本色”

    

来源: 作者:区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15 14:07:29 点击率:456

  

“这个灯改得好!以前的灯看得人眼晕,而且也分辨不出肉质到底是否新鲜,肉色在店里和在家里大不相同。现在这个灯光照出来的是肉本来的颜色,肉质好坏直接就能看出来。”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与余杭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对“生鲜灯”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正在摊位前购买猪肉的顾客王阿姨跟检察官说道。


“生鲜灯”是什么?

“生鲜灯”通常是指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肉、菜、瓜果等生鲜食品外观的照明设施,如农贸市场或生鲜店内悬挂的绿盖、红盖照明灯,使生鲜食品在灯光下显得色泽鲜明、格外诱人。“生鲜灯”的使用,会遮掩食品瑕疵,可能使消费者无法辨别出已经变质或临近变质的食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今年1月15日,余杭区检察院部署开展春节前食用农产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辖区内29家大型农贸市场以及4个镇街内的农贸市场、小区附近生鲜店内“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部分生鲜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对肉类、蔬菜进行照明,销售的生鲜农产品在“生鲜灯”的“美容”下,色泽失真,消费者容易误判农产品的新鲜程度。

1月31日,该院针对发现的违法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问题,及时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违法使用“生鲜灯”行为进行处理并开展专项检查。随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违法经营者落实整改,相关经营者均已整改到位,店内悬挂使用的“生鲜灯”已换成普通白光灯,生鲜产品不再失真。

此外,余杭区检察院还通过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发布案件整改成效跟进监督邀请,借助志愿者的智慧与力量,持续关注“生鲜灯”使用情况,防止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