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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旅游名义带赌友去越南豪赌?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起诉!

    

来源: 作者:区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10 09:40:59 点击率:1157

  

带人出境到越南赌博

包吃包住包接送

全程陪同赌博

邵某、姚某以为靠这项业务

能“闷声发财”

结果双双因涉嫌开设赌场罪

被依法提起公诉


    48岁的邵某是一家旅游公司的老板,对越南很熟,平时经常帮人订越南的机票和酒店。姚某也是旅游行业的,但在越南的关系和人脉都比不上邵某,所以一直跟着邵某做业务。

    2013年2月,余杭一纺织公司老板陈默(化名)在越南旅游期间结识了邵某。邵某跟他说,如果爱赌几把的,可以到住的酒店赌场玩玩,他可以帮忙在赌场“洗码”。

    安排食宿,全程陪玩,专带有钱人参与豪赌

    2015年7月,在邵某的安排下,陈默入住了越南岘港某豪华酒店,酒店内设有赌场。邵某是酒店赌场的熟人,直接带陈默来到赌场的二楼包厢。

    一般来说,一楼是游客玩的多,赌得比较小,“不够刺激”;而在二楼包厢就不一样了。 

    知道陈默经济条件不错,一进包厢,邵某就从赌场荷官那里拿了300万的“死码”给陈默。玩的过程中,只要陈默赢钱,荷官就马上把他赢来的“活码”,换成“死码”,便于计算邵某“洗码”数额。

    这次出境越南豪赌,玩到最后,陈默总共输了600万。他与邵某签订了600万元的借款协议,约定在回国后两个月内将钱款付清给邵某,由邵某替他与赌场结算。

(网络配图)

  

    免息借款,回国结算,目的是高额返利

    除了亲自带人出境赌博,邵某也会把一部分“业务”交给同样做旅游业务的姚某。

    出境旅游的人随身携带的现金额度有限,不足以参与一场“豪赌”。而邵某、姚某凭着和赌场关系好,可以为赌客担保“出码”,等到回国后再替赌场与赌客结算赌资,为赌客提供了方便。

    据姚某交代,带赌友到越南赌博就是为了获取赌场的返利,一般来说返利金额为“洗码”金额的1%。 

    比如,带去的赌友“洗码”流水达到100万,姚某可以拿到1万元的返利报酬。

(网络配图)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发现姚某等人多次组织他人至境外参赌,期间帮人在赌场“洗码”获取返利,遂立案侦查。6月18日,邵某和姚某被抓获归案。

    经查,2015年至2019年期间,邵某招徕赌客,“出码”“洗码”并结算赌资合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姚某招徕赌客,“出码”“洗码”并结算赌资合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对邵某、姚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