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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医保卡 给员工看病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06 10:51:53 点击率:3639

  

    因饭店员工卢某在打工时不慎摔倒致左腿骨骨折,老板黄某便与卢某一起经预谋后使用他人遗失的市民卡,冒用他人身份在医院就诊,骗取余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6万余元。近日,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47岁的湖南人黄某在余杭经营一家饭店,生意还不错,他叫了老乡卢某在店里帮忙。2017年7月6日下午,卢某骑电瓶车出去帮店里送外卖,在经过一个转弯口时为了避让另一辆电瓶车,卢某连人带车倒地,造成左脚踝骨裂。

  当天,黄某先送卢某到了余杭骨科医院治疗,考虑到卢某没有余杭本地的医保卡,黄某便用了自己的医保卡给卢某办理了住院手续和付费。第二天,医生来查房时发现卢某冒用他人身份看病的情况,不同意他继续以此方式看病。

  黄某得知情况后,第二天安排卢某从余杭骨科医院转院到了富阳骨科医院。入院时,黄某用了别人曾经落在其饭店里的医保本和医保卡给卢某办了入院手续,刚巧市民卡上的人和卢某年龄相仿。为了不被再次拆穿,黄某对卢某千叮咛万嘱咐,让其千万不要在医生和护士面前说漏嘴,并让他记熟医保卡上的个人信息。

  一周后,卢某顺利做完了手术,并于7月底出了院,一共花费医疗费39000余元,医保卡报销了26000余元,黄某支付了13000余元。

  出院半个月后,卢某再次来到富阳骨科医院复查,黄某依然用他人的医保信息帮卢某挂号、配药。

  2017年12月,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查医保信息时发现了案件线索,并将案件移交给警方。随后,卢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同日下午,派出所传唤黄某接受讯问。经侦查,黄某、卢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医保账户资金26000余元。

  检察官提醒,使用他人医保卡、市民卡,冒用他人身份到医院就诊,或将自己的医保卡、市民卡借给他人用于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广大市民要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和市民卡,旦遗失,及时挂失,以防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