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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上)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8 14:31:21 点击率:4222

  

  减刑是平时追剧时经常会看到的剧情,比如某个角色被判了十年刑期,可是六七年后就出狱了,重新开始了新生活或者在江湖上又掀起一番风云巨浪。对于这个一忽而过的镜头,我们看过就算了,但对于减刑本身而言,后面却大有讲究。那么减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到底是怎么操作的?让我们走进余杭区检察院一起来了解下。

罪犯减刑到底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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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光裕、刘志军、南勇、江津……一批近年被判刑的名人罪犯相继得到减刑。黄光裕被判刑14年,不是说一定要坐满14年的牢房,他有机会提前出狱。靠什么?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减刑。减刑,就是减轻原判决的刑罚。想象罪犯的刑期是一条绳子,罪犯从绳子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就表示服完刑了。减刑就是把绳子从远端剪掉一段。黄光裕,2012年10月,减刑10个月,2016年5月,减刑11个月,他减刑后的刑期缩短为12年3个月,刑满日期从原来的2022年11月16日,提请到2021年2月16日。

  问题来了,他们靠什么减刑?

  某网记者:“梳理近几年被判刑的政府官员、商业大佬、足坛精英等罪犯发现,被减刑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有的立功,有的获表扬,有的出书,有的狱中办报,有的撰写文章,也有的靠发明专利,还有的靠成为篮球赛优胜者。”

  真的是这样吗?看看罪犯甲一在接受检察官的调查谈话时,说了些什么。

  “我叫甲一,今年19岁。四年前那天,他先打了我一巴掌,我气不过,就用刀捅了他,结果把他捅死了。我很后悔。法院判了我7年,故意伤害罪。我认罪。我想爸爸妈妈,我想早点回家。

  “刚来的时候,警官就告诉我:‘要想早点回家,就要遵守监规纪律,好好学习,好好劳动。’他还说:‘减刑不是犯人的权利,是国家给的奖励;改造是基础,改造不好不能减刑。’”

  “在这里劳动,跟外面工厂也差不多,都是流水线上操作。所以,绝对不能开小差,要不然,自己完不成任务,还要拖累同组的其他人。劳动能拿钱,钱是不多,但也是我辛苦赚来的。在外面,哪里吃过这种苦啊?不过,只要能多拿分,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而且,学会一些劳动技能,出去之后就能自食其力工作生活了。”

  “对,我说的就是劳动分。做得多,分就高,还是很公平的。产品质量不达标,就要扣分。我刚来时,就被扣过一次。”

  “我喜欢打乒乓球。在学校时,还会逃课和同学打。没想到,在这里打乒乓球还能加分。每年这里都会有很多比赛,体育类的,文化类的都有。我参加乒乓球比赛,拿了名次,警官就给我加分。跟我同组的,也有下象棋加分的。我是觉得吧,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这张月考核表是我的。每个月月初,警官会拿给我们看,我们就知道自己这个月拿了多少分。要想多拿分,早日刑满回家,最重要的,就是服从法院的判决,遵守这里各种各样的纪律、规定,不违规,积极学习、劳动。像打球、下棋、写稿,是能加分,但加的分很少,只靠这个减刑?别逗了。”

  总结一下:罪犯靠什么减刑?靠“改造表现”。怎么评判“改造表现”?打分!是不是认罪悔罪?是不是遵规守纪?生活卫生怎么样?有没有自觉接受教育?劳动表现怎么样?按项打分,每月汇总。罪犯累积到规定的分数,就记一次表扬,拿到规定数量的表扬,就达到了减刑的基本条件。这里的“表扬”可不是生活中常说的表扬,用专业术语叫“计分考核结果的运用”,实际上就是为了方便计算能减多少刑。罪犯立功,比如搞发明创造,揭发犯罪,舍己救人等等,也可以减刑,只是不太常见,谁能有空没空救个人、发明个电灯泡啥的?

一个游戏叫你看懂怎么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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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玩过跳房子吗?这个经典的童年游戏,承载着无数人美好的回忆。跳房子在各地的玩法有差异,“房子”的式样也很多。

  你可能觉得奇怪了,不是说减刑吗,怎么扯到童年游戏了?减刑过程与跳房子有什么联系?这里先留个悬念。

  减刑怎么减?用一句话说,就是“监狱提,法院裁”。某个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监狱觉得他各方面表现良好,就向法院提议对他减刑。当然,监狱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这个罪犯确实改造得不错。

  然后就轮到法院忙活了。法官左手一本法律条文,右手一摞证据材料,通过比照、分析,有时候还要经过庭审,来决定要不要对这个罪犯减刑,以及减多少刑。

  监狱怎么提?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监狱的组织结构。我国大部分监狱的组织结构是这样的:监狱下设若干监区,监区下设若干分监区,“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管理。由于分监区直接管理罪犯,减刑的过程就从分监区开始。一个罪犯减刑,分监区研究通过了,监区又审核通过了,就来到监狱级。

  在监狱级,他还要面临“一部两会”的三轮审查。“一部”,就是监狱负责罪犯减刑事务的内设部门——刑罚执行部门;“两会”,就是监狱评审委员会会议和监狱长办公会议。“两会”之间还有一道程序,叫公示,就是在监狱内张贴告示,接受狱警、罪犯的监督。罪犯通过上面一系列的考验后,监狱就正式向法院提请对他减刑。

  在整个减刑过程中,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监狱和法院。你可能已经猜出来了,没错,就是检察院。检察院在减刑中的作用,用专业术语说,就是对监狱的提请和法院的审理、裁定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下面具体来说下:

  “两会”中的第一会——监狱评审委员会会议上就有检察院的身影。会上,检察官可以了解案情,发表意见;会后,监狱还要向检察院征求意见。“两会”中的第二会——监狱长办公会议后,监狱向法院提请减刑的同时,还要把提请的文书抄送一份给检察院。总而言之,不论是征求意见,还是抄送文书,检察院都要对罪犯能不能减刑、减多少刑进行真刀真枪的审查,提出自己的意见。

  再说法院的审理、裁定过程。凡是法院庭审减刑的,检察院都要参加,监督庭审,发表意见;法院裁定有错的,检察院还要提意见,监督法院重新裁。

  好了,回到前面的问题,减刑过程与跳房子有什么联系?没错,整个减刑的过程,用流程图表示,就类似于经典版的“房子”(如下图)。

谁能领取减刑“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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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优惠券肯定不会陌生。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优惠券是商家重要的促销手段,每逢节假日,商家就卯足了劲,抛出各种优惠券,吸引我们下单。优惠券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直减券、满减券、打折券等等。

  那么,什么是减刑“优惠券”?

  法律规定,某些罪犯在减刑时,可以适当从宽,形象地说,就如同领到一张减刑“优惠券”。比如,一般情况下,罪犯一次减刑九个月,而持有减刑“优惠券”的罪犯,一次可以减刑一年,“优惠”了三个月。

  谁能领取减刑“优惠券”?

  “未、老、病、残”,即未成年犯、老年犯、病犯、残疾犯。这四种罪犯都是法律上的特定概念,下面具体来说。

  未成年犯:特指在监狱报请减刑前的服刑期间不满十八周岁的罪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未成年犯都能领取减刑“优惠券”。如果未成年犯又是因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他仍然不能领取减刑“优惠券”。

  老年犯:特指监狱报请减刑时年满六十五周岁的罪犯。

  病犯:法律上的正式术语是“患严重疾病罪犯”,指的是患有重病,久治不愈,而不能正常生活、学习、劳动的罪犯。

  残疾犯:是指身体有残缺的罪犯,而且要达到基本丧失生活、学习、劳动能力的程度。当然,如果是罪犯犯罪后自伤导致残疾的,不能领取减刑“优惠券”。

  那么,根据法律领取了减刑“优惠券”的罪犯,怎么使用“优惠券”呢?减刑的“优惠”,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有的减,减得快,减得多。下面具体来说。

  有的减:罪犯减刑“有的减”,一般来说,要达到“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一般罪犯,认定他“确有悔改表现”,要同时具备认罪悔罪等四项条件;而领取了减刑“优惠券”的罪犯,在认定他是不是“确有悔改表现”时,相对来说要宽松一些。

  减得快:监狱向法院提议对某个罪犯减刑之前,要求这个罪犯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造,而且表现良好。这段时间,根据罪犯是不是首次减刑,分别叫做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领取了减刑“优惠券”的罪犯,减刑的起始时间或者间隔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但是缩短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减得多:减刑,减去的是原判刑期。减多减少,法律上用“减刑幅度”来衡量。领取了减刑“优惠券”的罪犯,还可以在减刑幅度上有“优惠”,但是同样的,“优惠”的幅度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减得快”和“减得多”不能同时享有,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