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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老泪难抹贪腐印痕 ——余杭区某事业单位干部李某受贿案

    

来源:预防科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30 11:06:07 点击率:4623

  

    李某,男,案发时59岁岁,原系余杭区某事业单位干部。其利用负责区图书馆新馆大楼工程建设以及设备采购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万元。2012年6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外孙快要出生了,我却要‘离开’,对不起我的女儿女婿,给他们丢脸了。”李某擦掉一把老泪。时间不可倒转,人生不能重来,他只能到监狱里“思考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