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让“事实孤儿”感受检察温度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7 14:47:41 点击率:1630

  

    春节的气息越来越浓,当大家都忙着置办年货、掸尘迎新,期待着合家团聚之时,杭州余杭区社会福利院的妞妞(化名)却显得有些落寞。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检察官阿姨却给她带来了别样温暖:赶在春节前,余杭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又一次来到社会福利院看望妞妞。当看到曾经面黄肌瘦的小姑娘小脸变得红润,人也慢慢开朗起来时,她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她们还给妞妞带来了一笔司法救助金,而这也是全省首笔针对“事实孤儿”拨付的司法救助金。

  妞妞今年6岁,却已经被送进福利院两次了。2018年3月,有市民发现妞妞被遗弃在余杭区一宾馆旁,但公安机关查找了很久都没能找到妞妞的监护人。于是,妞妞被送到了社会福利院。13天后,公安机关找到了妞妞的外公外婆,他们把小女孩带回了家。经查,妞妞的父亲因贩卖毒品正在服刑。妞妞的母亲呢?2018年9月,民警在余杭区一酒店内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在逃人员俞某,她正是妞妞的母亲。妞妞母亲落网后,外公外婆也不愿继续照顾妞妞,妞妞再次陷入无人抚养的状态。于是,跟外公外婆生活半年后,妞妞再次被送入福利院。

  俞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被移送到余杭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得知妞妞因无人抚养暂住在福利院的情况后,立即告知了办理司法救助的部门。经审查,妞妞的父母双双入狱服刑,其他亲属均无抚养意愿。检察官认为,妞妞符合“事实孤儿”特征。为了保护妞妞的合法权益,2019年10月至12月,检察官多次走访民政部门,同时与妞妞的直系亲属谈话沟通,最终依法认定了妞妞“事实孤儿”的身份。

  随后,余杭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妞妞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年1月10日,5万元司法救助金正式交付到余杭区社会福利院。这笔救助金,将用于妞妞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心理治疗。对于救助金的使用情况,检察机关也将履行监管职责。

  考虑到妞妞很快就要读小学,这几天,余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还在为妞妞变更监护权诉讼一事而忙碌,他们想赶在妞妞入学前解决孩子的户口和上学问题。

  不仅是要救助妞妞一个孩子。余杭区检察院还与该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对“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推动“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和实现。“希望每一个受到伤害的孩子都能记住,检察机关以及全社会都在关注着他们,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不会缺少温暖,缺少爱。”承办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