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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公司竟让50多名海归和大学生上当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9 08:32:17 点击率:5377

  

    无业游民开起了翻译公司,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年轻小伙假扮总监当起了面试官,就是靠着这样的“包装”, 李某、王某等6人在北京、杭州两地成立翻译公司,以招聘兼职翻译的形式诈骗了50余名高知海归、名校大学生。近日,李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37岁的黑龙江男子李某只有初中文化,在北京没有固定工作。2017年8月,李某从朋友处偷师学来了一套诈骗方法,开起了招聘兼职翻译的公司,并找来和他一样文化程度不高的王某、蒋某合伙。之后,三人凑钱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国际翻译公司,并租用了高大上的办公地点。

  李某知道自己没有文化,又叫来了自己的女友那某和侄儿李某某。高中文化程度的李某某,负责面试并和面试对象谈合同;李某自己和公司员工孙某则负责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翻译的虚假信息;那某负责接待应聘者。

  22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陈莎(化名)刚从德国留学回来,有3年的德国生活经历。2017年10月底,她在浏览某知名招聘网站时,看到了李某的这家翻译公司正在招聘兼职翻译,就投了简历。第二天,陈莎就收到了通知面试的电话。11月3日,陈莎来到这家翻译公司,前台那某接待后给了她一份翻译稿件,内容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一段台词,让她当场用德语笔译。笔译交卷后,那某让她回去等消息。

  两天后,陈莎又接到电话,告知笔试已通过,让她再去面试。陈莎欣喜前往,见到了胸牌上印着总监、自称“夏总”的李某某。“你非常符合我们的应聘条件,笔译也完成得非常出色,你是否愿意和我们签订合同?”面试后,李某某拿出一份合同,逐条给陈莎解读:合同的期限有1个月、2个月、3个月和1年几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合同期限,应聘者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权益保证金,分别是1290元至9760元不等。“夏总”向陈莎解释,公司收取保证金是为了能够约束应聘者按时完成翻译任务,合同期结束立即返还,同时还要求稿件翻译内容不能向外泄露。最后,陈莎签订了一份3个月期限的合同,并向李某某缴纳了3870元保证金,拿走了公司给她的一份109页的翻译稿件任务。当陈莎翻译完成联系公司交稿时,才发现之前联系她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已成空号。

  像诈骗陈莎这样,李某的骗子公司于2017年8月至9月间,在北京骗了13名被害人共5万元保证金,考虑到这些人的权益保证金期限快到了,他们就从北京转战杭州余杭,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了40余名被害人缴纳保证金14万余元。2017年11月23日至12月7日,余杭区公安分局陆续接到了多名被害人的报案,称自己被一家翻译公司诈骗。之后,李某、王某等6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案件中的被害人主要是海归、大学生,几乎都是高学历人群,他们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已经相当谨慎,提前在网上搜索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到营业场所进行确认,但最终还是落入了骗子的圈套。检察官提醒,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应聘者需谨记:正常的公司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就职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