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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刚提就被开走还多了笔贷款 再一查,车子竟被过户了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15 09:12:11 点击率:4091

  

   买了车后,不但没拿到车,还平白无故多了车子贷款,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被江苏人汪某给碰上了,而且受骗的不止他一个。原来,这是买车人遭遇了诈骗。近日,以“零首付”购车设下骗局的徐某,被杭州余杭检察院依法批捕。

  32岁的徐某,初中文化程度,没有固定工作,经常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些可以办理高额贷款业务的小广告。韩某就是徐某“朋友圈”的朋友之一。韩某有两个江苏的朋友汪某和王某,都有贷款买车的需求,韩某就把徐某介绍给了他俩。之后,汪某和王某,与徐某约在了江苏吴江的一个茶馆见面商谈贷款事宜。

  谈话中,徐某告诉两人,要办理高额贷款,必须先做“零首付”购车,新车提到后再做汽车抵押贷款。徐某说,汽车的首付款自己可以帮为垫付,不需要汪某和王某出钱,剩余的车款以两人的名义在汽车4S店办理汽车金融贷款业务,汽车抵押贷款一般会是车价的1.5倍或以上。等抵押贷款办好后,汪某和王某把首付款和贷款办理手续费给徐某,便可以把车子开回去,并按月归还车贷。这样,他们不仅办出了贷款,还买到了车,一举两得。

  汪某和王某考虑后,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徐某,说愿意办。随后,他们在徐某的要求下,把从银行打印出来的个人征信证明给了徐某。几天后,徐某告知汪某和王某,购车贷款申请已经批下来,但是办理地点在杭州。25日,徐某开车带着两人来到了余杭星桥的一家汽车4S店。当天,汪某就在这家汽车4S店选购了一辆价值10.78万元的丰田卡罗拉轿车,并以汪某的名义在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了贷款人民币5万元的购车贷款手续,剩余的5.78万元由徐某打款给汪某并付给汽车4S店。当天下午,这辆新车就被提出来并办好了临时牌照。

  之后,徐某和汪某等人开着新车回江苏。回去的路上,徐某提出,汽车的首付款是自己付的,所以需要汪某签订协议,协议的大致内容是汪某要在一个月内将车子的首付款还给徐某,如果没有如约归还,徐某就有权处置汪某的新车。考虑到车子已买,自己又着急办理贷款,汪某只得签了协议。之后,徐某称要把车开走去安徽上牌,等上完牌照才能去办理抵押贷款,他就直接把新车开走了。

  回到家后的汪某越想越不对,自己买了车,车没拿到,还平白无故多了车子贷款。更要命的是,自己的购车合同和身份证明也都被徐某拿走了。汪某多次联系徐某,问车子的抵押贷款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因为他没有钱,只有车子的抵押贷款办下来后才能还徐某的首付款,也才能拿回车子。但是,徐某一直谎称还在办理,让汪某再等一等。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汪某很着急,因为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如果再不还钱,徐某就有权处置自己的车辆。但是不管汪某怎么打电话,徐某都只是推脱。后来,汪某的朋友王某打电话给汪某,说他也在徐某处办理了“零首付”购车办贷款,但新车也被徐某开走了,且没几天就被过户给了别人。得知朋友被骗了,汪某立即去查自己的车辆情况,这才发现自己的新车也已经被过户了。

  2017年2月21日,汪某向余杭公安机关报案。10月24日,徐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