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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钻入万恶的“犯罪泥潭” ——余杭区某机关单位干部袁某滥用职权、受贿案

    

来源:预防科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15 15:55:45 点击率:5166

  

    3年,疯狂敛财500多万元,一个小小的副主任,炮制出震惊整个市、区的贪腐大案!他利用制度的缺陷苦心钻入万恶的“犯罪泥潭”。

    袁某,男,案发时33岁,原系余杭区某机关单位干部。其与他人合谋,采用作弊手段,人为操纵招投标程序,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人民币554万余元,港币50万元。个人实得人民币399万余元,港币50万元。2012年7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处在实权位置时,一定要注意慎交朋友,袁剑没有把握好,最后终是被“朋友”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