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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学”村干部的忏悔——原余杭区某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许某受贿案

    

来源:预防科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2-03 10:53:42 点击率:4426

  

    “那些没有文化的老板抽好烟、喝好酒、开好车、大把赚钱,我文化比他们好,凭什么就赚这么一点?”他就因此萌生腐败堕落的念头。

    许某,男,案发时40岁,原系余杭区某农村基层组织党委书记。其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及中低产田改造的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32万余元,个人实得29万余元。2011年3月,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发时,他刚从激烈的公考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今,面对铁窗,豪情已然退却,只剩无尽的伤心、悔恨和泪水。